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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2日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工作(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推动项目顺利开展,提升培训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项目要遵守所属地区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统筹安排项目实施计划。特别是组织线下集中培训必须严格遵守所属地区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师资培训中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最新版)要求,正式开班前报备给师资培训中心进行研判,确保万无一失。

二、开展项目调研,聚焦学员需求。各项目在正式开班前必须开展需求调研,通过“广师大培训”公众号、中高职培训招生网站等大力开展招生宣传,根据学员需求及时调整课程内容。在确保招生数量达标的前提下,优先录取河源地区学员。

三、提前规划培训课程资源建设。请各项目提前规划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做好培训课程录制准备,我中心近期将组织相关讲座布置该项任务。资源具体要求可参照《教育部财政部职教国培项目办关于征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课程资源的通知》(详见附件2)。

四、加强班主任培训管理。为进一步提升班主任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水平,推动项目顺利开展,我中心近期将举办班主任培训会,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评估,合格者颁发聘书。未通过考核取得聘书者不能担任国培、省培项目班主任。首次获批立项、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国培、省培任务的项目,由师资培训中心统一配备班主任,项目自行安排一名助理班主任协助工作。各项目班主任要加强与指导班主任的沟通,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合理合规使用经费。教育厅按照集中面授 (8学时/天)不高于550元/人/天的标准,网络研修(6学时/天)不高于4元/人/学时的标准核拨经费。集中培训参训学员往返交通费回所在单位报销,不得再向学员重复收取。经费支出项目及标准请参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培”和“省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19〕374号)(附件3),包括场地及设备费(含间接费用)、住宿费、伙食费、教学资源费、交通费、方案研制及评估费、师资费、其他费用,培训经费不能用于固定资产类设备的购置。各项目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完成所有费用结算。

六、撰写并提交培训实施方案。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我中心提供的方案模版(附件4),认真撰写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培训项目目标及成果产出、培训需求分析、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课程安排、培训人数、拟定时间和批次安排、培训师资情况、网络研修条件及平台、考核评价方式、资金使用预算等。

项目实施方案由各二级单位审核后统一提交,先将电子版发至师资培训中心邮箱,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9日(周五)。师资培训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若方案审核未通过,需根据审核意见对方案进行修订后重新提交。方案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版资金使用预算表一份,加盖二级单位公章,项目可正常开展培训。

项目实施方案将作为项目绩效检查和财务报销的重要依据,2022年省教育厅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国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考核,评估结果将作为今后有关项目申报评审遴选及安排培训任务的重要依据,请各负责人高度重视。

联系人:罗燕,电话:38265554,邮箱:shipei@gpnu.edu.cn,办公地点:东校区3栋304室。

附件:

1.2022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安排表

2.《教育部财政部职教国培项目办关于征集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培训课程资源的通知》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国培”和“省培”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4.2022年国培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