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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27日  浏览次数:

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培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评

各二级承训单位督促国培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模板附件2),包括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培训成效、项目特色、社会影响、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等内容,并使用《2021年职业院校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绩效评估指标》(附件3)进行自评打分。

二、归档材料

各二级承训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材料清单(附件4)做好培训项目材料的归档工作,包括自评报告、培训方案、学员手册、学员名单(附件5)、学员考核材料、经费使用情况、培训成效等资料。

《通知》中要求的培训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情况简表等材料由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统一报送,二级承训单位无需提供。经费支出明细由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统一打印盖章,发给项目负责人归档。

三、报送截止时间和要求

所有材料均只需提供电子版,每个项目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包,大小不超过150M,文件包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请于2022年5月5日(周四)前将材料发给指导班主任审核,符合要求后再提交到邮箱shipei@gpnu.edu.cn

请各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整理后报送。

联系人:柏晶,电话38256809;罗燕,电话38265554。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2、自评报告(模板)

3、项目绩效评估指标

4、报送材料清单及表格

5、学员名单(模板)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