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二级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和报送培训成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新强师工程”省级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自评
各二级承训单位督促省培项目负责人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附件1),包括项目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培训成效、项目特色、社会影响、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等内容,并使用《2021年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绩效评估指标》进行自评打分。
二、归档材料
各二级承训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材料清单(附件2)做好培训项目材料的归档工作,包括自评报告、培训方案、学员手册、学员名单(附件3)、学院考核材料、经费使用资料、培训成效等。
《通知》中要求的培训管理制度、项目实施情况简表等材料由师资培训中心负责统一报送,二级承训单位无需提供。经费使用情况由师资培训中心统一打印盖章后发给项目负责人。
三、报送截止时间和要求
材料均只需提供电子版,每个项目材料整理为一个文件包,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命名,于2022年2月26日(周六)前发送到邮箱shipei@gpnu.edu.cn。
请各二级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做好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对项目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和整理后报送。
联系人:柏晶,电话38256809;罗燕,电话38265554。
附件:1、自评报告(模板,含自评得分表)
2、报送材料清单
3、学员名单(模板)
4、《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含中职、特教)教师、校(园)长省级培训项目绩效评估工作和报送培训成果的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师资培训中心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