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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培训中心(培训学院)召开《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培训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浏览次数:

2024年3月20日,师资培训中心(培训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在西校区实训楼102召开《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内部培训工作会议。师资培训中心主任、培训学院院长姚屏亲自主持并讲解。

会上,姚屏传达了学校一直以来对非学历教育工作的重视态度,并高屋建瓴地指出今后我中心非学历教育工作的重点。她指出,学校一直强调培训服务社会的重要意义,学校相关部门未来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改革体制机制,激发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求通过改革、开放、创新,打造良好的培训工作平台,创新现有培训内容体系,更好地服务社会各类人才培养;二是要求加强与学校各单位间的沟通协作,全面整合学校资源优势,为“广师大培训”这一品牌增添光彩。

接下来,姚屏详细解读了我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包括非学历教育管理的职责与机制、非学历教育的立项与审批、项目收入与支出管理、项目的监督考核与激励管理等各个环节。与会人员认真学习,积极记录,并就业务实践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此次内训会议的召开,提升了全体教职员工对重大政策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师资培训中心(培训学院)将以此为抓手,在后续业务开展过程中狠抓落实,同时深化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提高部门信息化管理水平。